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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即可。认定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即可。认定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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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用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上班时间的交通事故与责任认定没有关系,属于工伤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一样。也就是说,即便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2、是否能够认定工伤,关键看三点:是否是工作时间,是否是工作场所,是否是因工作原因。只要符合以上三点就可以认定工伤。
排除性的条件包括: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有足够反驳和申请重新鉴定的证据,人民法院应予以批准。由此可见,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依法进行鉴定,法律不禁止,程序不违法。那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的鉴定结论,什么情况下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呢。必须是申请方有足够的证据足以反驳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包括程序违法,鉴定人员及机构无资质等问题,否则法院不应准许。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的,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自行委托的,鉴定机构一般不予受理,即使受理,所做的鉴定也会因为程序不合规而成为其他诉讼参与者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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