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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品房的欺诈问题,目前可适用的法律依据没有明确确定。 但可以适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商社是特殊的高品,欺诈行为是否适应双倍或三倍的赔偿,现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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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欺诈进行买卖的,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购房人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具体来说,这取决于情况。开发商需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一房二卖;2、擅自抵押;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4、隐瞒抵押事实;5、房屋面积缩小超过3%;商品房欺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欺诈,并不是所有的欺诈都可以双倍赔偿的,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下,开发商应当双倍赔偿。因此,如果购房者想要得到双倍的赔偿,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商品房面积欺诈的处理办法: 1、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由出卖人单倍或者双倍返还买受人超过部分的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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