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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以暴力、胁迫粻储纲肥蕺堵告瑟梗鸡或者其他方法针对妇女(已满14周岁)实施的、伤害妇女的羞耻性,违反正常性行为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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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会构成强制猥亵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述罪行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是对妇女的人格、尊严等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社会影响恶劣,按《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台湾刑法妨害风化罪中猥亵罪的一种。构成要件如下:行为人不分男女、老幼、已婚或未婚等,均可能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或行为客体。行为人必须有强制猥亵的行为,即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而进行猥亵的行为。“猥亵”指奸淫行为以外一切满足自己性欲,或足以挑逗他人引起性欲的有伤风化的色欲行为。某些违反自然的变态性交行为,如兽奸、鸡奸,或同性间的性交行为等,也可构成猥亵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强制猥亵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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