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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
夫妻之间婚前债务应按下列标准来划分: (1)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事后没有追认的,应划分为婚前债务; (2)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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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之间婚前债务应按下列标准来划分: (1)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事后没有追认的,应划分为婚前债务; (2)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划分为婚前债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夫妻之间婚前债务应按下列标准来划分: (1)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事后没有追认的,应划分为婚前债务; (2)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划分为婚前债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离婚债务可以按下列方式进行划分: 1、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由双方连带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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