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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一)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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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罪主体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他人实施的拘禁的话,要超过24小时才可以;若是普通公民的话,有要分析非法拘禁的理由,是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为了赌债等不合法的债务关系,等等。相对来说,哪怕是为了合法的债权,并且绝对保证被拘禁人的人身安全的话,也不应超过3小时。当然,作为律师,从法律和维护个人权益的角度考虑,是坚决反对非法拘禁他人的,哪怕是一分钟。
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入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问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具有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受重伤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受到重罚。持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了执行非法拘禁,在拘留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的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是否独立构成犯罪,应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但不包括严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对过失造成严重伤害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严重结果犯罪的法定刑罚,故意造成严重伤害的,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故意伤害罪论处。造成重伤,造成死亡只是过失造成重伤,造成死亡,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造成重伤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仍然是故意重伤罪的范畴。所谓非法扣押债务,拘留他人是指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行为人因索要非法债务被拘留,拘留他人的,应以本法第239条绑架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况下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行为者非法拘禁有多个从重处罚的情况下,必须更大幅度地重处罚。例如,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留、殴打、侮辱情节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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