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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书制作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为你找到撤销立项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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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某盛,男,1963年1月16日生,早就应当退职而仍未退职的教师,住余姚市**街道洋山村南区**号。邮编:被申请人:余姚市**局,法定代表人:王某,局长。地址:余姚城区***西路。案由:以不作为,纵容乱作为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复议请求: 1、直接或者责成被申请人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法定职责。 2、纠正和停止给付“病假工资”的错误决定,变更为给予未办理退职手续之前按规则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3、责成被申请人赔偿长期不依法行政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理由:2010年8月26日的协调会后,余姚市公安局励某,信访局项某秋,人事局胡某栓,三位局长一起告知,作出了与2009年10月14日的协调会相同的“病假待遇”的不法决定,申请人是愤怒的。并在网上立即公开控告项某秋、王某的这一等的涉嫌犯罪的刑事自诉状。而且,于2010年8月31日,向被申请人等单位,包括**中学送达了《请求纠正仍以“病假工资”替代两种按规则待遇的申请书》,此后,又由王某陪同向张某送达了《确认劳动合同,人事合同、考核结果无效,给予未办退职手续之前工资福利待遇的信访书》,并寄挂号信给王某,或者请蔡某航副局长转交等,又多次送达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一、二、三、四、五)》。可是,王某关心的仍是包庇杀人真凶等漏犯,不给按规则的待遇。特在对王某提出涉嫌贪污等犯罪,请求立案侦查,和建议处死刑的同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下:被申请人有法定的职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中学实施的陷害行为,并有义务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见《教师法》第5、39、30、36条等,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九条等。可是,王某等人为了包庇杀人等的徇私舞弊行为,竟然不断恶意陷害受害人,这都是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在王某自身已不能自行纠错的情况下,特通过法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请求切实纠正王某企图长期以病假工资替代两种按规则待遇(工伤退职待遇,和未办退职手续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的违法行政行为。并对被申请人长期实施违法无效的劳动、人事合同的陷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等,责成依法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特提出上述复议请求。请求予以答复反馈,和支持。此致申请人:张某盛20XX年XX月XX日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不作为就是在自己的执法职责里面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对于当事人如果要进行复议的话,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写申请书,确保里面的条款是真实有效,并且附带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的权利。行政复议申请撤销条件为①在法定期限内,有依法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这是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的最基本的权利。②有撤回复议申请的权利。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在递交复议申请书后,在复议机关做出裁定或复议决定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复议申请。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主动提出撤回复议申请;二是被申请人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同意并撤回复议申请。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复议机关同意并记录在案,方可撤回。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申请复议。③对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做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对这一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收到不予受理裁定或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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