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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让劳动者自己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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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非恶意更换地址则无需补偿本案中,企业迁址属于重大事项变更,也属于不可抗力。企业本身如果不是恶意更换上班地址,以此逼迫员工自行提起离职,则无过错。同时,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劳动者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私人原因不能成为法定理由。劳动者提出辞职,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当然,如果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也是可以的。
保险赔偿方式,一般按以下顺序:⑴。交强险按限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是全责,目前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⑵商业险。对于剩余部分,商业三者险按责任,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⑶驾驶员个人负责。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者责任险之外剩余的部分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如果因公司倒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不能要求赔偿,但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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