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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理论上称为“溺婴”行为。广义的“溺婴”没有犯罪主体方面的限制,狭义的“溺婴”则是指生父母在分娩时或者分娩后杀死自己亲生子女的行为。 对于...
“杀死一个婴儿判多少年”,杀死婴儿属于故意杀人,它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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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罪分子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若是故意的,而且没有其他原因,是故意杀人罪,为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过失杀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如果犯罪分子已满14周岁,且有刑事责任能力: 若是故意的,而且没有其他原因,肯定是故意杀人罪,刑罚基本上为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若是因为其他原因,而不得不杀,如孩子脑瘫,不可能治愈,而家里人不堪重负而杀婴,可能就是判3—5年的有期徒刑。 (二)如果犯罪分子未满14周岁或者是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不构成犯罪。
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婴幼儿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将被视为“偷盗婴幼儿”。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偷盗婴幼儿”“阻碍解救”等法律概念的涵义,明确区分拐卖妇女与介绍婚姻罪与非罪界限。以玩具等手段拐走婴幼儿即可视为“偷盗”。 《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司法实践中,趁监护人、看护人不注意,将熟睡中的婴幼儿抱走,属于通常所理解的“偷盗婴幼儿”,但这种案件较少。“更常见、多发的案件是,利用父母等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疏忽,以给付婴幼儿玩具、外出游玩等哄骗手段将婴幼儿拐走,这种行为可视为是针对监护人、看护人进行的‘偷盗’。”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认为,此类犯罪严重侵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社会危害更大。r另外,对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犯罪,《解释》将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藏匿、转移被买儿童、经说服教育仍不配合等行为解释为“阻碍解救”。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此外,对实践中发生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行为,《解释》明确规定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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