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的条件1、土地证书灭失的可申请补发。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的相关文件1、土地权利人...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原件);4.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原件):(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其他必要材料。办理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首先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初审,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并颁发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1。农村村民个人向其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处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3、土地所有权材料(82年5月14日前,提交村队所有权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后,提交农村住房使用证;97年4月后,提交农村住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处对申请人的土地进行。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定界限,并签字盖章相邻宗地,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处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土地材料是否合法,土地边界是否无争议,土地面积是否准确。4、审批符合土地面积清晰、界限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以批准并公布。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7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