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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并不是因为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财政部、XX《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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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没有相收优惠。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719号)规定:“对承担地方粮、油、棉、糖、肉等商品储备任务的地方商品储备管理及其直属库经营上述地方储备商品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一、对承担地方粮、油、棉、糖、肉等商品储备任务的地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经营上述地方储备商品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外资企业增值税优惠 1、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八年内返还50%的增值税部分地方分成; 2、国家级新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并且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返还50%;省市级新产品,以及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的专利产品并且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两年内,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返还50%部分分成;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增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 5、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电路制造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的设备以及仪器,进口自用的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7、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可以以上一年的为基数,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三年内返还50%; 8、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计算机软件,三年内返还该产品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
食品批发企业只能在收购牛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计算进项税额,而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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