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逾期申报工伤医疗费该谁付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为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
一、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办理1---10及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3、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报销前在社保中心做好支付登记(每月5日至25日)2、工伤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3、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4、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5、工伤证下发后门诊未实时结算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医院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6、对于单张票面金额较大的收据,请您核实明细是否打全,是否有另行打印的明细单,申报时要全部提供。7、费用报销申请表请认真填写单位经办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取得联系;8、如果您此次申报的住院费用单笔超过5万元,请您申报时携带印章,需要在医保中心填写一份大额申报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