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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聚众淫乱罪就是聚集了多人在一起发生混乱的性关系。容留卖淫罪就是提供场所容留妇女卖淫的行为...
一、什么是聚众淫乱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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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众淫乱与组织卖淫的界限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两罪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客观表现上也具有相似之处。本罪是一种聚众犯罪,而后罪组织卖淫行为也具有聚众性。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卖淫罪处罚的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而本罪犯罪主体除了首要分子以外,还包括多次参加者。 2、本罪主观上以寻求空虚下流的精神刺激为动机,而后罪行为人的实施组织卖淫行为多为利益所趋。 3、组织他人卖淫所控制的淫乱活动以卖淫嫖娼为内容,因此限于男女之间的性行为。而本罪不具有卖淫嫖娼的成分,淫乱活动并不限于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行为。二、聚众淫乱与容留卖淫的界限两罪侵犯的同类客体都为社会管理秩序,由于两罪在表现形式上相互交叉,从而造成认定犯罪性质上的困难。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1、犯罪客观表现形式不同。本罪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与他人奸淫,也有的是拉拢、怂恿他人之间搞淫乱活动,但不具有使人卖淫的情形;后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容留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非供行为人奸淫。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故意在于为他了提供卖淫场所,而本罪的主观故意在于进行与卖淫无关的淫乱活动,并不在于促成他人卖淫。
区分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关键在于: 首先,犯罪客观表现形式不同。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与他人奸淫,也有的是拉拢、怂恿他人之间搞淫乱活动,但不具有使人卖淫的情形;后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容留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非供行为人奸淫。 其次,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故意在于为他了提供卖淫场所,而聚众淫乱罪的主观故意在于进行与卖淫无关的淫乱活动,并不在于促成他人卖淫。
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两种犯罪侵犯的类似对象是社会管理秩序。由于两种犯罪在表现形式上相互交叉,很难识别犯罪的性质。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1。犯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不同。这种犯罪的聚众淫乱行为通常是行为人与他人通奸,有些人吸引和鼓励他人通奸,但没有卖淫;后罪客观上表现为允许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通奸,而不是为行为人通奸。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不同的。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意图是为他提供卖淫场所,而这种犯罪的主观意图是进行与卖淫无关的卖淫活动,而不是促进他人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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