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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负责提供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2、哪些可以作为...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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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贷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人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此外,《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收集高利贷证据可以保存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收集高利贷证据可以保存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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