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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结婚后,女方户口未迁移,则可以到女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内地居民...
1.办理离婚,在男方或者女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能办理。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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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男女双方可以按照选择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的。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如协议离婚要到拿结婚证的民政局办。如起诉离婚,到男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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