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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诉案件中,刑事判决书不会送达给被告人家属。 2、如果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法院在审理、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在场。《刑事诉讼法》第二...
已给家属送刑事拘留通知书了吗,涉嫌什么罪名,一般情况刑事拘留或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就是按刑事追究程序的起点,用句老百姓的话就可能要蹲监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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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检察院的起诉书只有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能拿到,家属是没有权利拿到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刑事案件起诉书的副本应当在开庭前十天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即家属为被告人辩护人的,法院将刑事起诉书送达辩护人(即家属),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送达家属。若家属不是辩护人,则家属可向被告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查看。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担任辩护人。以下人可以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执行刑罚或者依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除外。
刑事判决书可以交给家属。送达传票、通知书等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我不在那里,我可以把它交给他的成年家庭成员或单位的负责人。当收件人本人或收件人拒绝接受或签字或盖章时,送达人可以邀请其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将文件留在其住所,并在送达证书上注明拒绝的原因和日期送达人签字,即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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