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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指由政府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而设立的担保公司;2、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出...
1、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指由政府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而设立的担保公司;2、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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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指由政府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而设立的担保公司;2、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出口信用担保公司、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
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指由政府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而设立的担保公司,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出口信用担保公司、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政策担保有四种形式: 第一种是纯粹的政策性担保 第二种是简单的合作 第三种是委托型的 第四种是投资型。
为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加快完善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潍坊市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和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并举、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按照“减量增质,做精做强”的要求,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推进银担合作,创新业务模式,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打造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多元资本共同参与、担保功能强健的融资担保新格局。 一、出台政策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3号文件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潍坊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促进全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7〕1号),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强化再担保服务功能、优化政银担合作模式、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方面推动全市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在省金融办的大力支持和各县市区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全市共有注册资本3亿元及以上融资担保机构14家(其中5亿元及以上5家,10亿元以上1家),率先在全省实现3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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