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道路交通、火灾、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等事故情况的统计报表,报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置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巡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上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督下级人民政府;(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其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四)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5人已浏览
1,255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3,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