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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提出行政复议,只能向交警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认定的程序为: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提供支持你的理由的证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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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为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在三日内提出复核并提交复核申请书,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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