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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
青岛产检假期规定为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和健康培训;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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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所以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所以综上所述青岛产假工资每月几号可以申请办理,如果就生育津贴来说,在出院结算后每月1到15日到统筹地区社保机构办理,也可以在休完产假办理。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16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结婚假期15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性产假6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5天。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在前款规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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