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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
逮捕的适用情形分为一般逮捕、径行逮捕和转化逮捕。一般逮捕的情形: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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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警察逮捕人必须出示逮捕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同时,第八十条也规定了,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具备法定情形时,可以先行拘留(即事后补办拘留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首先必须要有逮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人犯决定书以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 2、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人员对于抗拒逮捕的人犯,可以使用戒具。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1、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不会收到逮捕证。 2、逮捕证作为人民检察院下达给公安机关的公文只在公检法内部使用,对犯罪嫌疑人也只是出示,不会直接交到其手上,所以更不会给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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