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1-3天)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国家法定婚假为3天,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待遇,但具体天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方政策差异可能高于国家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婚假一般是三天,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6人已浏览
507人已浏览
1,071人已浏览
9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