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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的日期必须是你发生工伤那天的日期,至于你什么时候去盖公章都可以,让单位给医院开个介绍信,带着自己的病例资料,直接去医院盖章。...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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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很多没有为打工者办理社会工伤保险的企业,不想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医疗费、工资和其它工伤待遇,但是又怕工伤者去告它,就从医院拿走诊断证明等医疗材料,使工伤者无法告它。或者医院拒绝向工伤者提供诊断证明等医疗材料。遇到这种情况,工伤者请不要担心,你仍然可以向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前一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劳动保障局到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后一种情况,你可以告诉医院,病人要求获得医疗材料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权利,如果医院拒不提供控医疗材料,工伤者如果控告医院,医院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和工伤者的损失。还有的工厂既不跟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厂证、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单、工资卡、工卡等,你可以找两位和你一起工作的同事,写书面证明作为劳动关系证明,证实你是工厂工人就可以。
关于工伤鉴定诊断证明书是:医生只负责治疗和出具诊断书,工伤认定由当地人社局下属的工伤科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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