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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落户口没有结婚证怎么办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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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把你的户口和家里的分开,(这个可以去公安局办)新的户口本你就是户主了,然后你就可以帮你的小孩进你的户口本,罚款方面是根据地方的不同的,你可以去问一下。一般情况不会
定居是指在某个地方登记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要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我们知道结婚需要很多证明材料,那么如果不定居,怎么结婚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根据规定,没有户口份证是不能登记结婚的。但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然后携带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但民政部《关于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都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不能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所以,没有户口也不可怕,只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法律规定: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第二条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中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籍迁出地或者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这需要证明这个孩子是你生育的,这很重要,否则难以说明这个孩子的来历,因为存在有不法分子买卖孩子的现象,公安机关正大力打击这样的违法行为,所以建议你到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然后去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再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开具医学出生证明,然后拿着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去派出所上户了。中间4个环节可能都有些曲折,能找熟人帮忙还是要好点,如果没有熟人帮忙也没关系,为了孩子,给那些同志说说好话,相信您一定会办成的!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应该要好办一点。你可以拿着出生证明、户口簿,有其他相关证明更好,没有结婚证就可能还要麻烦一点,最好让村里出具材料,证明你非婚生育的情况,没有法律说非婚生育的不能上户。直接去您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孩子上户的问题只是派出所的事,与计生部门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您同时要明白,是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控制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才做了一些私自的主张把上户的事和计划生育的事联系在了一起,去派出所您可以灵活点,要让派出所的警察知道上户与计划生育没有必然联系,要让她知道你有这些证明完全能证明孩子是自己生的,给孩子上户是派出所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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