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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孩子一直随男方生活,如果突然跟女方生活,会改变其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但前提是双方都没有做绝育手术,都没有...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孩子未满两周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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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他们全家,我一个人,那我不是输定了吗回答:是的。追问:我可以养她的,只是婆婆一直说过,死也不放弃孩子,可是,孩子是我的啊回答:不过我说的这个是一般情况如果孩子最终没有判给你也别太伤心最后的结果还是要看法官的判决但请记住跟你男人的矛盾不要牵扯在孩子身上她已经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在心理方面不要给她带来太多的负担追问:我是单亲,父亲去世前,一直和母亲存在严重的家暴,我个人也有点暴力倾向。可是,现在对于我来说,孩子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了,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她是我的命。朋友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那孩子哭着喊妈,听的人心都碎了回答:最好的办法还是去跟你男人和你婆婆去商量(你们俩不会因为你地暴力倾向而离婚的吧)人心还是肉长的你自己是单亲很明白单亲对于孩子的压力会有多大为了孩子的未来你想想能不能协调一下毕竟两个人走道一起不容易生活了那么多年还是应该有些值得你们珍惜的东西的考虑考虑吧这个决定可能关系到很多人的一生追问:我懂。我客观条件比他好很多,当年母亲过多的参与我的恋爱,当时赌气,才选了一个最差的。现在感觉生活没法继续了,他勉强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还动不动就哭,这样的男人,会让我疯掉的。
要看双方的生活环境,那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判给谁的可能性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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