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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申请离婚,村委会不盖章如何解决?

2024-11-16
如果村委会的“盖章”行为属于其职责以内的事宜,且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实该行为违规,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政府进行举报维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村民委员会或其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而如果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责令其改正。如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上一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其改正。

相关法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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