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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也可以约定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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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范围。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也没有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纳入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范围,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没有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纳入物权纠纷范围,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的范畴。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3)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4)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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