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档案内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上日期不一致是无法进行修改的。 根据相关文件显示,档案系统相关的出生日期是无法修改的,为了避免公民通过修改出生日期而导...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根据您的描述,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民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其结婚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写明不一致的原因。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节出生日期更正第九十七条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三)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第九十八条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更改的;(二)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三)已经申请更正过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正的;(四)因重户,被依法注销虚假户口后,又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五)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六)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综合当事人的问题,分析如下: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年纪应以《出世医学证明》上的为准,无出世证的,应以最原始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如果出世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年纪都是对应的,只是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证上的出世年月有误的,应带上述资料并当事人的结婚证,去夫妻两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解决更正手续后,再解决户口迁移手续。 3,如果户口本或者身份证上的年纪与出世证上的不一致,而与结婚证上的一致的,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出世证原件,去当地的派出的更正户口本或者身份证上的信息后,再解决户口迁移手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限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换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换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能够向申请人索要有关变换或者更正的证明。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限定: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换或者资料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事项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不到十六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能够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解决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事项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