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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其他证据予以辅助,例如找您借钱的聊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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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提供转账记录作为诈骗证据,并不足以使公安机关启动立案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素才能启动立案程序:存在能够证实犯罪事实确实发生的客观证据、行为人应当遭受刑事追责的嫌疑,以及案件须归属于自身职权范畴之内。 仅凭转账记录本身尚不足以证明被诈骗的实际情况,因此无法予以立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注意,本篇文章仅用于提供一般性的信息,并不代表具体的法律建议。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请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仅依据转账记录很难达成借款纠纷诉讼胜诉。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仅有一份转账记录作为唯一证据,很难成为胜诉依据。除非借贷双方认可并明确表示此笔款项为贷款行为,否则转账记录很难被采纳为证据。同时,以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客、聊天网络和转账记录等电子信息化方式形成的信息,也可作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合法证据提供给法院判决参考使用。 如果仅有转账记录作为唯一证据,而无其他辅助证言证实资金来源或用途,那么败诉风险可能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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