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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房屋性质...
婚前财产公证范围的财产按公证该归谁就归谁.婚后的存款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对等分割.房子男方父母买看登记谁的名字,如果登记父母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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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可涉嫌抽逃资金罪;2、按照份额比例补缴出资;3、债权可以向女方追偿,内部约定不对外,女方赔偿以后可依约定向男方追偿;4、女方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没有其他不利后果;5、双方约定有效,但是内部约定不对外。债权人有选择权。另外只要该房产不是夫妻生活的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拍卖的。当然拍卖的价款应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1、最稳妥的方法当然是房子落户到父母名下,由儿女居住,无论发生什么变故均可掌握主动。 2、如必须转到儿女名下,可在购房后吃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该笔购房款是由父母赠与并只赠与其子女,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3、上述第2种方法在实践中存在是赠与购房款还是赠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争议,如是赠与购房款,则房屋日后升值部分仍归夫妻双方共有。
1、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应该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如果有房产分割情况发生,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需要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产权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4、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出资购房行为可以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5、婚前由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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