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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受理后,什么时候执行,要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决定生效的时间而定,例如处行政拘留的,自处罚决定生效后执行。如果是罚款的,自处罚决定...
1、应当对于违法行为人所处以的治安处罚,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即不再执行,否则应当在生效之后执行。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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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受理,六个月后经公安机关核实属实的,依然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予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持续或者持续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程序】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如果被行政拘留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其他治安处罚应当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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