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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原被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包括结婚时间、感情破裂、...
撰写离婚起诉书必备的内容是:原被告主要信息、诉讼请求(必须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事实与理由、落款与致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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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原告: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被告: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答辩状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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