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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
如果C银行有权要求A公司支付,那么即为附有追索权, 如果C银行无权要求A公司支付,那么即为不负有追索权 一般会在出售金融资产的时候在合同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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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债权转让的具体流程为: 1、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因合同性质、双方当时约定权利、法律规定的某些债权是不可转让的,当事人在决定转让债权时,要确定债权满足可转让的条件。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3、债权转让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债务人只有实际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债权转让才对其发生效力。 4、办理相关的批准、登记等手续。有些债权转让行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
在实践中,债权转让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转让人(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与受让人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然后通知债务人这里就涉及到债权转让时点问题,即债权何时发生转让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债权转让自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债权转让自履行通知义务之时由于债权转让时点的确定性,导致在协议签订后通知前出现权利维护不当的风险如果以协议生效日作为债权转让时点,则权利维护责任由受让人进行,但受让人的行为是否起到权利维护的效果,是否会招致债务人的抗辩,具有不确定性同样如果由转让人来维护,同样会存在相似问题实践中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双方共同维护,并尽早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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