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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确定当事人向司法机关交代的诈骗金额,然后再退。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因诈骗被抓,在法院判决之前被告人或者亲属积极退赃的,认定为一种悔罪表现,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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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诈骗罪的嫌疑人在被抓到之后,也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时候为了能够减轻处罚会自己积极,主动的退赃。诈骗罪嫌疑人积极退还赃物后,嫌疑人可以获得减轻刑罚的资格。诈骗犯被捕后,将赃物全部退还给受害者,认罪态度良好。根据诈骗金额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年份,可以考虑在低年份被判处有期徒刑。例如,欺诈金额巨大的,可以考虑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罚款。那么,这个诈骗犯可能会考虑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5年以内,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八条的规定,退还赃物、退还赔偿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还赃物、退还赔偿行为可以弥补损害结果的程度、退还赃物、退还赔偿金额和自主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罚的30%以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退赃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即3000元至1万元的,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认罪、悔罪,可按规定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如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等情形的,主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最好同时能提供受害者的谅解书,还有争取检察院的减轻建议,至于减多少属于多方面的因素,法院会依据量刑指导意见来加减计算。
建议依法维权。 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中追赃、退赃,则是应该的、正常的。还有,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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