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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是单位一开始就要求员工承担的,就要开始注意单位的举动,看看是不是有...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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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和当地劳动部门《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不变工伤不够等级,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解除合同没有工伤补偿。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够伤残等级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解除、终止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估计15万起。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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