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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
根据国家规定,关于高温补贴有几个月这个问题,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费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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