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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1.根据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已满七十五周岁 2.生理及心理: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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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指什么凡年满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且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都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其辨认和控制能力完全具备,因而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负全部的刑事责任,不能因其责任能力因素而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二、完全无责任能力什么意思完全无责任能力或无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两类:一类是不满14周岁的人;一类是行为时因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确认精神障碍者为无责任能力人,有两个标准: 1、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或者说,从医学上看,行为人是基于精神病理的作用而实施特定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一标准即医学标准,也称生物学标准。这里的精神病,应作广义理解,不仅包括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等,也包括痴呆症、夜游症、病理性醉酒等,但不包括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患者的精神功能障碍一般都不会因精神障碍而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有精神病人才有可能成为刑法典第18条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至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则不属于刑法典第18条所称之“精神病人”。 2、由于精神病理的作用使他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标准即心理学标准,也称法学标准。只有将前后两个标准结合起来,才能认定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的精神障碍人属于无责任能力人。
1、如果是无刑事责任能力说明其实施违法行为时完全不能辨别、控制自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2、如果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说明当事人没有完全丧失控制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可以”就是可以从减也可以不从减,这个完全由管辖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考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后果、自首表现等等行使自由裁量权。
犯罪预备行为是对社会有危害的犯罪行为,其已具备犯罪预备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我国,故意犯罪的预备犯,原则上都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但根据预备犯在客观上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既遂犯要小些,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预备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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