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附表34)。...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收缴罚没款的机构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没款。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没收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品和涉案的原材料、包装、制假器材,应当在超过诉讼期限后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理。处理前应当核实品种、数量并填写《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附表24)及《没收物品处理清单》(附表25)。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就近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代送或者用“双挂号”邮寄送达,邮局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的,交由被处罚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送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