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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欠款法院强制执行怎么执行,直接划拨被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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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等规定,待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欠钱逾期没能力还,被申请执行后仍没履行义务,就会被民事拘留。 2、被拘留后,再被民事起诉,会有重新履行民事行为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说,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若在规定的六个月内未执行的,适用上述规定。如果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执行了,只是由于被执行人无能力(即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则不适用上述规定。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一定时间,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此时会让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在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人可随时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首先,执行是有风险,最主要的风险是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需要你积极的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如果财产线索属实的话,法院一般会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进行保全,最后拍卖相关财产,以清偿申请执行人。其次,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拒不执行的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和执行监督。最后,如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了新的财产,你可以依法申请恢复执行,直至清偿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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