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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务...
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设立公司应当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承担自己的损益,并独立计算。但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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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产生的债务,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风险提示:企业债务处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 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债务承担内容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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