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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
外地离婚办理的具体程序是:夫妻一方作为原告先到去立案,但案件分到主审法官手上,再约上另一方作为被告出席法庭。一般情况下,法官会询问夫妻离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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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双方都离开原籍外出打工,一方想提起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提起诉讼。
1、涉外自愿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簿、,,,或旅行证件。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的话,那么就可以协商离婚。就离婚的具体事宜,如财产分割,孩子的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好以后,此时需要双方带身份证、本、、还有双方就共同财产和子女处理的协议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这时就可以起诉离婚了。这时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进行起诉离婚。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二)本人的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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