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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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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对你进行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死亡、严重残疾;二级医疗事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等级分类依据和赔偿标准于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4级,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标准。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条例》将医疗事故具体等级标准的权利授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2007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医疗事故等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把一级医疗事故划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更多:一级医疗事故详细标准与赔偿《标准》把二级医疗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详细标准与赔偿《标准》把三级医疗事故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三级丁级医疗事故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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