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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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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的,不能确认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自然资源除外。《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不动产未办理登记的,不发生效力,也就不能确认所有权,除非是国家的自然资源,国家的自然资源是不用登记的。
车位分为三类:业主私有(开发商所有)、全体业主共有和人防车位。业主私有车位是指小区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产权车位,一般位于地下车库,业主使用私有车位只需缴纳车辆停放服务费即可。倘若产权车位并未卖给业主,则属开发商所有;而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主要指已经被列入公摊面积的公共停车位。如占用业主共有道路设立、改造绿地等设立的停车位,都归业主共有;另外,济南市场上开发商出售的大量无产权车位,则属人防车位,是在人防工程的基础上划分的,所有权归国家,开发商投资后享有收益权,但不等于产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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