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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法院做出的是《刑事判决书》,说明被害人一方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或者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所以对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人,根据《刑事诉讼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作为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如果对一审的刑事判决不服的,无权上诉,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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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也有受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称为刑事自诉案件。因此,受害人有上诉权。自诉案件中的受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部分,家属依法不可以上诉,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上诉,刑事部分不满意,只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1、对于刑事部分,仅被告人及辩护人有上诉权,受害人并没有上诉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这里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并不包括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其潜台词含义就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没有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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