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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下列材料: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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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如果需要单独使用字号,应当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第二,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复印件;营业场所证明;指定(委托)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注意: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第三,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以下表格:《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指定(委托)书》。
注册公司所需材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大会或成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工作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其他。
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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