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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被告的应对措施: 1、当法院给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应当及时签收; 2、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
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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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所以,债权人在诉讼之前进行一些是必要的。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债权债务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纠纷形式,在面对债权债务纠纷时,很多人束手无策,其实,只要掌握正确的方法,你也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通过起诉进行维权,争取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这份利益。首先,收集证据。具体的来说,主要有以下证据。第一、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单等债权凭证,这些是直接证据。第二、如果没有这些直接证据,那就需要要合同、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这些单据一定要有对方的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此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也是应当注意保存。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向申请法庭调查。其次,还要注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第一、起诉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第二、如果对方有财产的,在起诉的时候应该向法院申请,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以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执行。
(一)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二)的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三)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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