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程鉴定机构不公平可以提出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一并向当地政府住建局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工程鉴定机构不公平可以提出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一并向当地政府住建局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程类型确定。房屋质量鉴定应由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要根据工程类型来确定。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
1、工程鉴定机构不公平可以提出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一并向当地政府住建局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2、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