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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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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程序分为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诉讼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 3、审理; 4、调解或判决。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自愿协商后,男女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离婚时,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并签订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 三、离婚时妇女是否怀孕,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探望权; 四、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 五、约定损害赔偿问题; 六、约定户籍迁出问题; 七、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婚姻关系终止,协议离婚程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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