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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财产保全需不需要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
如果是遗产纠纷,无需申请财产保全,即使房产证在一方当事人手中,也不需要申请保全,因为持有房产证的当事人,是无法处置房产的,不能买卖。当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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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是否需要申请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两个条件:1。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如果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转移了财产。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之所以要提供担保,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而遭受的损失。担保是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28条)。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其申请。但是如果被申请人也提供担保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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