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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名...
一、什么是商品房多重买卖商品房多重买卖是出卖人就同—商品房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将房屋先后卖于数人,形成数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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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
1、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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