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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85年,男方以前有吸毒史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法院会受理吗

2022-02-05
首先,你们自85年开始同居,当时婚姻是无效的,但至90年女方满20周岁时起,在法律上成立事实婚姻,婚姻已为有效。因此,你要离婚须经依法登记或法院判决。其次,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因而,你要起诉离婚的话,很难在自己所在地诉讼,而应在对方所在地。除非是对方起诉的,才能在你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诉讼。再次,离婚起诉时可授权律师,但法院开庭审理时除非离婚当事人有严重病情或其他紧急、客观情况难以出庭的外,应依法出庭,法院应依法调解。另外,由于你们因感情不和分居4年了,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依法准予你们离婚。而且因男方有家庭暴力情节,你能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的,则你可要求男方支付损害赔偿。最后,关于费用的问题,律师费参考当地律师收费标准,可与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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